{UPM事件}妨碍博大职员办公罪成立 李松荣判停学一学期
吉隆坡22日讯)被博特拉大学院方以“妨碍校方职员执行任务”传召出席听证会的电脑科学系第二年学生李松荣今日在听证会后,被校方宣判罪名成立,被判处停学一个学期以及给予警告,即时生效。他向记者表示,校方是以抵触《大专法令》中的学内条例“妨碍校方人员执行任务”为由,而由大学副校长戴佑志宣布他罪名成立。
李松荣今日是在证人陆秋其与大专生团结阵线的代表黄思敏陪同下,出席今日早上10时开始的听证会,整个听证会历时接近3个小时。他准备针对有关处罚提出上诉。
据悉,该听证会分为3个阶段进行。第1阶段是传召所有证人给予证词,由评审一方负责询问事发过程。当中包括大学保安局总监奥曼华塔尼亚、涉及风波的数位校内保安人员,以及李松荣的辩护证人陆秋其。
第2部份为让李松荣自辩,并可允许传召陆秋其给予证词,但她因下午有事处理,而必须先行离开。因此没办法为李松荣现场提供证词,而最后阶段为宣判成果。
李松荣说,涉及的数位保安人员也坦诚指出,事发当天自己是有给予合作。在出示学生证件后,也听从保安人员的指示先行站到路旁等15分钟,期间更没有任何企图逃走。后来只是因为保安人员在没有提供任何理由的情况下,要检查其书包时才拒绝合作,继而发生拉扯冲突。
此外,部份涉及的保安也坦称,当时并未穿上制服、出示证件以及表明个人身份。他说,虽然涉及的保安说出事实,但校方还是宣判“妨碍校方职员执行任务”罪名成立,给予停学一学期以及警告的刑罚。
据悉,大学副校长戴佑志是基于有关校内条例是必须完全遵守的。换句话说,就算没有任何的理由下,校内的所有学生也必须完全遵守,并给予保安百分百合作。
他更给予口头警告说,这次的惩罚是要李松荣紧记这次的教训,以后必须以正确的途径去改变条例。而今次的处罚只是为了确保大学以后可顺利运作。
16好友喊口号声援
今早在李松荣出席听证会时,其一行16人的好友因被拒于校外,而索性站在大学主要路口旁,喊起口号及挥扬布条声援。
同时,来自民间组织的两名代表、马大学生联盟代表赛奥曼以及各报媒体也不得进入学校范围。
大约早上9时30分时,上述队伍以及媒体欲走入校内时,遭到8名保安人员阻挡。
另一方面,保安人员不时拿出手机和相机拍摄示威情况。此外,纠察期间更发生一些小插曲。路过的车辆因纷纷分心观看,并一时来不及煞车,撞到前面车辆。
同时,除了大学增加保安员在校外镇守外,附近巡逻的警员也到来维持次序。
大学保安部总监向媒体表示,有关风波可能只是沟通诠释上出了误会,因为每个人诠释任何一件事或物,都会有所不同。
自己也时常被人误会为人嚣张及严肃。
李松荣将申请上诉 惟须经过校方批准
另一方面,李松荣表示无论如何将会在30天内申请上诉,可是必须经过校方的批准,才可以致信向高等教育部请求上诉。
他认为,有关条例只会把保安的滥权合理化,并剥夺了学生的人权以及私隐而已。早前于2004年理大大众传播3年级学生苏淑桦因涉及为政党助选而抵触大专法令,而只是被罚款200令吉而给予警告。
因此在两件事件相比之下,李松荣面对的处份的确较为严重。